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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中国的建筑市场发展

收录时间:2009-05-02 12:10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吴文平,王志刚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建筑业受中国入世直接冲击比较小。因为作为中国传统产业的建筑业,目前尚是一门劳动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的行业,入门的准入度不高,但是建筑企业丛生,从行业领域看,由于“僧多粥少”导致建筑业的平均利润率很低。

延伸阅读:发展 建筑市场

    论文关键词:建筑市场 发展

    论文摘要:建筑业受中国入世直接冲击比较小。因为作为中国传统产业的建筑业,目前尚是一门劳动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的行业,入门的准入度不高,但是建筑企业丛生,从行业领域看,由于“僧多粥少”导致建筑业的平均利润率很低。(参考《建筑中文网

    党的十五大之后我国的建筑业也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取得重大突破和辉煌成就。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

    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一直就是有私营建筑经济、集体建筑经济、国有企业等主要经济实体组成。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我国建筑经济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中国入世意味着我国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国企业面临的竞争将愈来愈激烈,压力也愈来愈大。然而压力可以变成动力,面临新挑战,私营建筑经济、集体建筑经济、国有建筑企业怎么办?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但私营建筑经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建筑业产业和产品特点、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因素影响,其发展速度、经济规模和市场环境与私营工商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集体建筑企业也在改革中崛起,登上了中国工程建设大舞台我国集体建筑企业诞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后,前三十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几经挫折,发展缓慢,一直处于建筑业拾遗补缺的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和经济政策的调整,特别是1984年国家实行“允许集体和个人兴办建筑业”和“民工可以进城”之后,建筑业跨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城乡集体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迅猛发展,成为建筑业的主体力量。

    在今后一个时期,集体建筑企业在建筑业中的主体地位必将日益显露出来。已经呈现的公有制经济所占比例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例上升,在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所占比例下降,集体经济所占比例上升的趋势,符合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导向,将不可逆转。中国入世之后,国有建筑企业也将会遇到更加严峻的挑战,首先就是产权结构单一所造成的弊端,即由于国有建筑企业股权单一,对外,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及接受社会监督;对内,很难营造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虽然体制不能决定一切,但从统计规律看,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效率,效率决定效益。中国入世,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和非歧视原则,我们这些国有建筑企业一面将越来越少享受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些政策优惠,但另一面却必须背负起沉重的历史包袱,而企业体制改革又十分缓慢,导致竞争能力大大削弱。要做强做大国有建筑企业是我们的历史使命,然而市场不同情我们,特别是中国入世之后,面对同样的市场竞争环境,国有建筑企业不仅要与诞生于新体制下的其他中国企业(包括国企、民企)竞争,还要与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竞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与牺牲,亦要求我们必须具备更高的智慧与谋略。

    目前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相对而言,那些外资或民营建筑企业,他们既不需要为政府背起这些历史包袱,可以轻装上阵,又能享受由国家搭建的更公平的竞争平台。此中,由于民营建筑企业十分熟悉国情,手段也极其灵活,所以他们的发展将会更加迅速。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将来要面对的主要竞争对手,也许不是外资建筑企业,亦不是民营建筑企业,而是中外合资、合作的建筑企业。因为中国入世之后,更多的国际承包商籍其品牌、资金、管理和技术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建筑业的地域化等原因,众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要实现“本地化”才能控制成本,所以他们会积极寻找与中国建筑企业合资及合作的捷径。而民营建筑企业自由的产权买卖、灵活的用工机制和低廉的人力成本,使其与国际承包商“一拍即合”的机会较多。这种互补关系一旦融合,将衍生出具有民营与外商复合机制的新型竞争主体,他们会以市场化的用人机制来强烈冲击和挖走国有建筑企业的各类人才,从而形成国际承包商的品牌—民营建筑企业的机制—国有建筑企业的人才,这类“三位一体”的竞争主体,其既具有适应中国市场环境的能力,又具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这将是对国有建筑企业的严峻挑战!

    入世之后,中国将更大范围地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内地的市场化速度亦大大加快,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单元——企业,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才能在异常激烈的竞争中取胜。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法则就是变化。中国入世之后,社会变革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特别是国企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已进入了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企业惟有保持高度敏感和弹性、充满创意和活力,才能在市场上生存、发展和壮大。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905/123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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