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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与建筑业的发展

收录时间:2006-11-19 17:03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一直处于支柱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3年过渡期的结束,中国建筑业将面临新一轮的严峻挑战。

延伸阅读:一轮 中国 发展 建筑业 建筑市场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一直处于支柱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3年过渡期的结束,中国建筑业将面临新一轮的严峻挑战。(参考《建筑中文网

    充满生机的建筑市场有力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速较快的时期,同时也是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加大,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长,促进了建筑业产业规模达到新的历史高点

    从1988年到2004年的16年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了10倍以上,2004年为700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其中建筑业产业规模对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决定性作用。2004年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7745.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签订合同额43914.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53309家,实现利润621亿元,增长19.5%,上缴税金959亿元,增长26.4%。

    2、建筑业的建造能力不断创新,有力的加强了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在工程建设中,建筑业企业更加主动积极地追求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抓住高、大、难、新工程的机会,展开科技攻关,重视技术引进、吸收、创新,自主研发了一批工程建设管理软件和工程软件包,在远程控制、集中决策、项目平台、零距离管理等方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中国建筑业的发展和建造最顶尖建筑和工艺技术创新创造了一个舞台。一大批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工程相继落成或正在建设,如长江三峡二期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能源及能源调度工程,青藏铁路、润扬、苏通长江大桥、上海磁悬浮轨道等交通工程、国家大剧院、奥运场馆项目、上海金茂大厦等工程,标志着我国建筑业的建造能力达到了一个新的管理水平。

    3、工程总承包市场扩大,建筑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自80年代中期工程总承包试点以来,全国已有200多家建筑业企业开展了工程总承包业务。建筑业企业从开始单一的施工分包、施工总承包逐步发展到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从技术性较强、工艺要求较高的石化、化工行业项目逐步推广到冶金、电力、铁道、机械、电子、建材、市政等行业和装饰装修、幕墙、消防等专业的工程。

    4、国际市场拓展速度加快,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大幅度增长

    近几年来,我国对外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业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有多家企业进入美国本土和中东等国家市场,业务由1979年的3000万美元的劳务分包发展到2004年工程承包业务额年完成17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新签合同额239.8亿美元,跃居世界建筑业国家承包出口服务前5强之列。目前,我们不但在国外承担了不少EPC总承包项目,而且总承包合同额大幅度增长,最大的已超过10亿美元。在水电、火电、公路、石油、有色金属等行业建成了一批具有可观盈利前景的工程项目。

    5、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企业广泛应用,形成了较为科学系统的中国工程项目管理基本框架体系

    中国工程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企业中的应用,只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就走过了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近40年的路程,且无论在理论研究的深度上,还是在实践探索的广度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并形成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

    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政府主管部门近年来特别注重建筑市场的治理和规范工作。结合中国建筑业发展实际,注意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市场经济发展成熟国家在建筑市场管理中的经验,深入研究在建筑市场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定位,继续抓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1、建筑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秩序日益规范。

    近几十年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强有力推动下,我国以《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为母法,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配套部门规章为子法的建筑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针对建筑市场中招投标行为不规范以及建筑活动中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建设部又先后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为履行我国加入WTO承诺,同时又出台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管理办法》,弥补了建筑市场准入法规体系中对于外国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法律规定空白的状况,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

    2、加大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例如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问题、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问题、地区封锁和行业封锁问题、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问题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反招投标管理法规的工程项目,处罚了一批违反建筑活动行为规范的单位。

    3、加强招投标管理,保障了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近几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服务功能,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工程量清单招标,探索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理顺管理体制,招投标工作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工程招投标率逐年上升,提高了工程投资效益,工程招投标的配套法规逐步健全,招投标竞争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整体水平,招标投标监督执法得到规范和加强,有形市场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据建设部市场管理司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含地、州、盟)已有325个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各地规范招投标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4、清欠工程款取得新的进展,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开始建立。

    建设部于2004年8月颁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放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部际工作协商会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颁发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方位地探索建立了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截至2005年8月16日,据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统计,全国已偿还工程款1337.2 亿元,占拖欠总额1860亿元的71.9%;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偿还比例达到了67%,北京、上海、天津已全部完成了政府工程清欠任务。

    5、积极履行入世承诺,引导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按照新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2004年,建设部审核了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24家一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表明了我国履行 WTO承诺的积极态度。同时,按照商务部的统一安排,建设部有关司局参加了有关WTO的对外谈判工作。包括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及新加入WTO国家的谈判工作。为树立我国企业在海外开展工程承包的新形象,建设部还会同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将中国企业在境外的工程承包活动纳入了资质管理的轨道。至2004年,已经共同组织了两批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对于我国企业在中国境外的26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不仅使建设部和商务部在组织协调对外承包工程工作中的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同时对于提高我国企业对外工程承包的整体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当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改进,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致使建筑市场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11/56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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