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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

收录时间:2008-02-17 02:25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

延伸阅读:单位 后移 建制 投资 政府

    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参考《建筑中文网

    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由项目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组建基建班子进行建设管理。由于基建班子大多是由一些不懂行的人临时组成,管理中漏洞很多,三超现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严重,质量问题也不少。如何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种种弊端,本人通过对某工程咨询机构试行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探讨,深切感到,将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交给资信好、实力强的工程咨询机构实行“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是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三超”现象的一个比较好的办法。

    怎样才能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呢?通过对试行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的了解,本人认为,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行全方位投资控制

    实施“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好投资,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过去项目使用单位自己负责项目建设的根本弊端,就是在于用政府的钱搞项目不花白不花,所以敞开口子花钱,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项目投资一超再超,甚至超过了投资概算的一倍以上。为了控制投资,在对某工程实行“代建制”管理模式试点时,政府首先明确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是建设期法人,由项目管理公司实行概算投资总包干,超概算部分由项目管理公司承担,节约部分政府适当奖励给项目管理公司。通过签订项目管理承包合同,明确政府与项目管理公司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从而使项目管理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规范为一种经济合同关系,各自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与权利。改变了传统的由行政负责人直接指挥,以指挥总形式直接管理项目的做法。

    项目管理公司组建后,要把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作为首要任务,进行全方位投资控制管理。这方面的主要做法有三个方面:

    一是进行全员控制,要求从项目负责人到项目管理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进行投资控制,每个员工都必须树立投资控制意识、每个岗位都有投资控制指标。如工程造价人员负责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方案变化,进行严格的造价核算,同时必须密切注视市场行情,把每项子工程、每台设备的采购都控制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财务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投资控制;其他工作人员把节约每一元钱、每一项开支作为自己的责任,能不花的钱就不花,能少花的钱就少花,千方百计想办法节约每笔钱。

    二是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控制,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控制,所以从初步设计开始,对工程实施和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投资控制,超过预算投资的一定要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改变功能、提高标准的一定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核,经过详细核算后才能实施。每项工程的实施,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那些信誉好、施工能力强、价格合理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和因现场情况变化而出现的签证,首先必须由造价工程师进行投资核算,提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并进行多方案比较,然后提交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另外,签证单位必须有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方面人员签字才能生效。

    三是全面控制。全面控制就是要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单位等全力配合搞好投资控制。初步设计批准的投资概算是投资控制的基本目标。工程参与各方必须围绕这个目标去努力,尤其是设计和监理单位,必须贯彻投资控制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去优化设计,加强监控。另外,发挥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和完工结算中的监控作用,切实把预结(决)算中的水份挤出来。

    二、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是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决定“代建制”工程成败的关键。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建设期法人,要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责任十分重大。要保证质量首先要重视质量,项目管理公司员工,从项目经理到每个技术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工程的每个环节,都必须认真把好质量关。其次是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质量主要责任人,对工程质量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各自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并与奖励挂钩。第三是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是质量保证体系的主体,必须确保让优秀施工企业中标,由优秀施工企业承担建筑施工任务;其次,工程监理是保证质量的关键,要通过招标,选择技术力量强的有国家正式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实施管理,并确保监理公司履行质量监管的各项权力;再次,要充分发挥设计单位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从设计质量抓起,在施工过程中牵涉到质量和技术问题都要请设计部门参与讨论,充分尊重设计部门的意见。

    三、全过程进度控制

    政府投资项目一旦确立以后,一般对工期要求都比较紧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何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适当加快施工进度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可按照工程的施工进度排计划度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进度责任书。另外可在合同的条款中附加进度保证奖惩条款。其次要搞好相关单位的配套协调,土建、安装、装饰、消防、安防等众多施工单位一起参与施工,搞不好就会互相干扰,影响工期,这就需要加强现场的协调、调度,保证交叉作业有条不紊。再次要科学合理安排原材料、设备进货时间,不因原材料、设备进货不及时面耽误工期。最后,采用网络计划控制,对关键线路加强控制,确保进度。

    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由该工程咨询机构组建的项目管理公司圆满的完成了市政府委托的“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绩:一是为市政府节约了建设资金,该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6600万元,工程全部完工后的实际决算为5980万元,为政府节约资金600多万元;二是保证了质量,该工程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查,被评为优育工程;三是缩短了工期,该项目如按正常工期要求约需一年半的时间,通过项目管理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工程从开工建设到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只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完全满足了使用单位的要求。

    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我国工程咨询机构中目前还是一种新的尝试,在这一全新的领域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大家探讨和研究,同时在试行的过程中也还会出现很多的新问题。例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何处理好项目管理公司与项目使用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保证使用单位的意见得到最大的满足等。但可以说,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工程建设管理,既是工程咨询机构发展的一个方向,也是工程咨询机构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工程咨询机构参与到这一领域,为政府投资项目建功立业。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02/10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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