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筑研究 专题列表

建立和完善我国住房政策体系的思路

收录时间:2008-01-22 18:32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即取消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商品化。最近几年,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好的做法,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实行住房保障政策。应当说,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适合国情的城镇住房政策框架。

延伸阅读:上世纪 住房 城镇 我国 政策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即取消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商品化。最近几年,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好的做法,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实行住房保障政策。应当说,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适合国情的城镇住房政策框架。(参考《建筑中文网

    但从总体上看,住房政策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房地产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住宅建设还不适应人口、资源、环境状况,科技贡献率低,资源消耗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政策体系。对此,有以下三点思考:

    第一,坚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面临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乡人口迁移。城镇住房需求大,但资源承载力相对不足。因此,制定住房政策必须坚决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减少住宅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

    一要合理规划,主要建设中小套型住房。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确定适当的住房建设套型面积、建筑形态和建筑容积率。优化空间布局,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每一寸空间,在精心设计、保证功能的基础上,尽可能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二要科学建设,提高住房的节能环保水平和住房品质。加快住房科技创新,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的新技术。

    三要引导居民适度消费。既要积极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改善居住条件,同时还要加强国情教育和政策引导,反对超前消费,树立经济适用、理性适度的住房观念,形成节约资源、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第二,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

    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目前我国城镇80%左右的住房交易,已经通过市场进行配置。国内外经验都表明,市场机制可以较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多样化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同时,要继续强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一是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财政能力总体有限,要坚持适度保障的原则。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要从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帮助那些既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没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考虑到我国地区之间发展程度有较大差异,要更多地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政府确定住房大的原则、大的政策,具体做法允许各地区因地制宜。例如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限价商品房等。

    三是要多种途径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的环境整治。

    第三,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加强对农民住房的政策研究和引导。

    要根据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情况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建设的原则,深入研究进城定居人民享受城市住房政策和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衔接。积极探索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措施。要强化规划管理,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按照集约和节约使用农村建设用地的要求,加强对旧村改造的规划指导。当然也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材料等技术服务,提高农村住房的建筑质量,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01/9275.htm

也许您还喜欢阅读:

中小城镇发展是化解大城市住房难题的战略之举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经营取向

聚氨酯硬泡保温防水体在地下商业建筑中的应用

谈我国新世纪建筑幕墙发展战略

加强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操作管理与维护

北京市农民工住房选择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论建设节约型生态住宅区的理念

对城镇规划建设的思考

关于供热的经济性与政策性相关问题探讨

住宅须抗震装修莫破坏


【重要声明】本作品版权归建筑中文网和作者所有,允许以学习、研究之目的转载、复制和传播,但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原文出处和作者署名(请参考以下引文格式)且保证内容一致性,不得用于出售、出版、付费数据库或其它商业目的,本站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投稿信箱
引用复制:网址 QQ/MSN 论文/著作 HTML代码

请告诉我们

请告诉我们您的知识需求以及对本站的评价与建议。
满意 不满意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