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筑研究 专题列表

浅谈政府投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收录时间:2007-10-13 08:48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市政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它建成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巨大,无法估量。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其建设资金的来源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在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情况下,如何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多建设、建设好市政工程,为城市居民造福,就成了各级市政工程管理者和建设者必须努力和

延伸阅读:工程造价 市政 市政工程 建设 经济效益

    摘要:市政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它建成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巨大,无法估量。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其建设资金的来源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在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情况下,如何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多建设、建设好市政工程,为城市居民造福,就成了各级市政工程管理者和建设者必须努力和追求的方向。

    一、前言
    近年来。河北省邯郸市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3亿元人民币。大规模地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的偿还,已由该市人大通过决议,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偿还。该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建设了大量市政基础设施,包括沁河退污还清、沁河绿化亮化、城市路网新建和改造、龙湖公园等。其中近三年新建的城市道路近100公里,是前20年的总和。还投入巨资打通丛台路,使京广铁路东西便捷地连在一起。同时也大大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这些基础设施的建成。极大地提升了城市人居和投资环境,使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但是,如何有效控制财政投资的市政工程造价。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最大限度实现其投资价值。尽可能多建设、建设好市政工程,为城市居民造福。尤其是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情况下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就成了市政工程管理者和建设者必须面临的问题。本文结合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的体会。
    二、有效控制市政工程造价的措施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且噘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它都关系到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但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应在项目的建设前期,即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尤其是目前在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建筑市场与国际接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情况下,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就显得更重大。
    1、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都注重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因为从表面现象上看,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形成于施工招标投标阶段,而占造价比重最大的人、财、物的投入主要在施工阶段。但事实上,一个工程项目的决策是否正确,方案是否经济可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造价。一项数据表明,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达到80%。事实证明,市政项目前期投资估算的偏差是造成其投资效益低下、三超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由此可见,只有加强项目决策,建立项目优化评选,采用科学的估算,细致做好投资估算形成投资最高限额,才能有效遏止“三超”现象。
    2、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有资料显示,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合理科学的设计,可以降低工程造价10%,可见设计阶段是在项目投资规模确定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又一重要环节。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要肩负起优化设计与有效控制造价两重担,才能控制造价,避免浪费。如某项排水工程,根据地质资料情况分析,在沟槽土方开挖后,采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就能保证上部路面基层的强度要求,但由于设计人员仅仅根据当地常规做法,考虑当年修路,就采用石灰土回填,这样就增加了不必要的回填费用。经过测算,一个采用素土回填只需200万元造价的排水工程,在采用石灰土回填后造价竟然增加了70多万元。可见在设计一开始,就应将控制投资的思想根植于设计人员的头脑中。设计阶段要通过设计方案竞标及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开展限额设计、采用合同措施等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统一。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要积极参与设计项目的投资分析,能动地影响设计,以保证造价的有效控制。
    3、要强化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即把设计图纸和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据统计,在实施阶段工程施工费用约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左右,因此工程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很大。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项目实施阶段的第一道工序。是确定工程合同造价,择优选取施工单位的关键阶段。因此非常重要。招标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上,评标方式应多样化,应提倡实行合理低价中标。随着工程造价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得到了较好的推广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对透明招标投标活动,减少施工合同纠纷,推行竞争和以市场定价,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目前,邯郸市在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时,采用的都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其评标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有的是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有的是给出拦标价,采用施工单位报价加权平均乘系数和拦标价乘系数相加的办法确定中标价;有的是采用系数包干的方法,一次包死,不作调整。实际上,招标时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是有效杜绝施工单位围标、找关系暗箱操作的有效办法,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办法。
    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反复推敲,认真预测、分析、评价,要严肃认真地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时,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避免转包和违法分包,必要时要实地考察施工企业的业绩及实力。在招标阶段,还应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
    (2)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现场签证。负责现场签证的人员在熟练掌握现场施工和管理的同时,应熟悉工程造价知识,要懂得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是施工组织措施费、间接费以及合同中已包括的费用。以及需要签证的工程量单位是以平方米还是以立方米计等。对由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认真核实后方能签字盖章,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不应盲目签证,对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结算时搞突击等现象应严格审查。由于市政工程项目的地下隐蔽工程较多,如果不及时做好现场丈量签证工作,项目完工后,实际结算时工程量则难以复查,从而造成造价的不合理增加。
    (3)要慎重对待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若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若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所以要尽可能把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的初期,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要杜绝长官意志和不加分析的随意变更。
    (4)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针对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单位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索赔赢利,,的方式承揽工程。作为业主方造价管理人员要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严格审核工程变更,计算各项变更对总投资的影响,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等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避免投资失控;另外,对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及时提出反索赔。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在施工阶段从技术措施上要广泛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从经济措施上严格控制现场经费和总部管理费,合理使用其它费用,减少销售成本,最大限度降低投资。
    4、加强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该阶段是成本控制工作的最后阶段。根据合同、预算及费用定额、竣工资料、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认真审核工程款。以政策为依据,对送审的竣工决算进行核实工程量,落实联系单签证费用,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或合同签订时的综合单价相对应,审核竣工决算总金额,使审核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
    在竣工资料齐全、准确的情况下,工程造价的最终金额数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由其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公平、公正和具有法律效率。
    三、结束语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成本控制放在市政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即施工阶段。通过本文论述,可见城市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通过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政府财政投资效益。投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710/7929.htm

也许您还喜欢阅读:

谈政府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浅谈政府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市政道路工程造价估算方法探讨

浅析市政工程造价控制与审核

浅议业主方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浅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规范

浅论建设工程中进行全过程造价监控工作的必要性

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着眼点

谈合理、有效地确定工程造价

推行无标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思考与探索


【重要声明】本作品版权归建筑中文网和作者所有,允许以学习、研究之目的转载、复制和传播,但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原文出处和作者署名(请参考以下引文格式)且保证内容一致性,不得用于出售、出版、付费数据库或其它商业目的,本站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投稿信箱
引用复制:网址 QQ/MSN 论文/著作 HTML代码

请告诉我们

请告诉我们您的知识需求以及对本站的评价与建议。
满意 不满意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