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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清单计价与英式清单计价的对比分析

收录时间:2006-07-25 21:01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马光红,赵志缙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随着新定额的颁布实施,被呼吁多年的量价分离在新定额中得到应用,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外先进国家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被采用,但是,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处于初始阶段,清单计价与英式计价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笔者通过对比分析,提出了清单计价的发展

延伸阅读:企业定额 工程造价计价方法 清单报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程项目投资不断增大,我国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以 10%的速度递增,投资主体向着多元化趋势发展,政府投资、集体投资、私人投资、国外政府贷款、国外金融机构贷款多种投资主体并存,由于投资主体的变化,原有的定额加费用的为政府一家投资主体服务的计价方法已经不适应这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原有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所确定的建筑产品价格,不能反映建筑产品的社会必要成本,以及施工企业的实际生产水平和能力,不能发挥建筑产品价格的应有的调节职能,市场信号职能和核算功能。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看不见的手”被束缚起来,市场无法有效的进行资源配置。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建筑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变化,迫切需要改革当前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迫切需要建筑产品的定价模式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改革。(参考《建筑中文网

    为了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也不断进行改革,特别是伴随着 2002 年新定额的颁布实施,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被呼吁多年的量价分离在新定额中展露风采,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Bill of quantities)被采用,可以说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切入点,为合理的确定产品价格奠定了基础。但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的应用仅仅是初始阶段,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缺少应用的经验,B.Q.报价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与国际上通用的 B.Q.计价方法存在着一定的距离。


   
   

    1   我国 B.Q 计价与英式计价的差异

    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国际惯例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虽然各地在颁布新定额时都是采用实物法编制的,但是由于各地定额的表现形式不同,所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不同,而代表国际惯例主流的英联邦计价方式,在计价时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如现在正在使用的 SMM7),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统一的 SMM7 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分项工程的划分、独立费用项目的划分在不同的招标文件中表现形式完全相同,规范统一。而当前的清单计价由于各地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体现在招标文件中,各地分项工程项目的划分、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与英式计价的计算规则存在的更大的差异。


   
   

    1.2计价基础和计价依据不同

    虽然新定额在颁布时,明确指出,清单报价可以借助于地方定额,也可以利用企业定额进行报价,即采用地方定额和企业定额的双轨制计价模式,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企业习惯于利用地方定额进行报价,并且已成为一种定势,建筑企业没有重视企业定额的建立、完善,很多建筑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因此,当前清单计价,承包商以统一的地方定额进行报价者居多,采用企业定额报价者少之又少。而传统的地方定额,是从许多典型的个性工程资料中提炼总结出来的共性的很强的东西,主要体现不同的承包商之间的共性特点,同时地方定额在编制时,是以社会平均生产水平、平均的劳动、资源消耗水平编制的,以地方定额所确定的施工生产成本实际上是社会平均生产成本,平均生产成本与个体承包商的个体成本是不同的。而英式计价采用的计价基础是企业定额,企业定额主要体现了不同的承包商、不同项目的个性特点。英式计价的清单,项目单价的组成,既体现了严格的、在国际上已经形成共识的游戏规则这样一个共性,又体现了不同承包商的鲜明的个性,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


   
   

    1.3标高金的确定主体不同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商的报价与成本的差额称为标高金。在国内,报价与成本的差额主要是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部分。虽然名称上存在着差异,但是从内涵上分析,标高金就是我们习惯上所说的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在英式计价中,标高金的确定完全由承包商根据本企业的经营决策、经营目标、建筑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各种风险因素综合确定的;而当前的 B.Q.计价中,管理费、利润和税金都是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承包商的资质等级、工程项目的特点综合确定的,虽然在新定额中管理费率、利润率实行浮动费率,但是承包商在报价时,不能超过或者低于规定数值的上限和下限。通过对比可知,当前的清单计价与英式计价,标高金的确定主体不同,英式计价标高金由承包商自主决定,而新定额清单计价是由造价管理部门决定。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当前清单计价所确定的建筑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政府管制下的价格,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建筑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建筑产品的价格仍然不是供需平衡时的均衡价格。


   
   

    2 我国 B.Q.计价的发展方向

    前已述及,当前清单计价与英式计价差异性的核心问题就是计价依据和标高金的确定。因此,清单计价应以核心问题为切入点、突破点,着重考虑企业定额的制定、建立和完善,同时将标高金的确定权交给承包商。


   
   

    2.1企业定额的建立、完善和发展

    运用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所确定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生产要素消耗,反映承包商的个体成本,所确定的价格是建筑产品的自由价格。清单报价的实质就是在直接费的确定中引入竞争机制,利用企业定额报价,只有管理水平高、生产中资源消耗量少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才有价格优势,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合同。因此,采用企业定额进行报价,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不断降低施工中的资源消耗,最终加速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日本大成公司在鲁布革水电站中利用企业定额报价,以低于基准价 43%的报价中标,并且优质的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充分说明了企业定额在投标报价中的重要性。

    企业定额的制定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1)企业定额编制应该采用实物法,定额中只体现资源消耗数量,不体现生产要素价格,所有的要素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定额中的资源消耗量要比地方定额中的消耗数量低,只有这样承包商利用企业定额报价,报价才有竞争力。

    (2)充分体现个体承包商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要与本企业先进的施工工艺全面接轨。

    (3)企业定额的制定要与企业的变动速度同步,企业任何变化在企业定额中能及时体现,企业个性变化对企业定额的影响为同步、 互动,信息反馈及时。

    (4)编制企业定额要彻底摆脱地方定额的限制,摆脱地方定额的游戏规则,增加国际惯例条款。

    当前建筑企业要生成完备的企业定额在无充分数据的基础上,具有相当的难度。企业定额的形成要经历由不成熟到成熟、由实践到理论的反复滚动积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技术不断进步、新技术不断得到应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因此,欲使企业定额与企业的发展保持同步,利用原有的、传统的、依靠信息员采集数据、人工整理数据的模式是无法做到信息的双向反馈,无法形成具有前瞻性的企业定额。企业定额的制定必须采用先进合理的、科学的手段、必须借助于计算机技术,利用计算机广泛搜集资源价格信息,并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对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形成能反映核心问题的数据库;同时,建筑企业应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定额编制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应共同配合,相互协调,通过现场观察、理论计算等方法合理确定工程施工中的资源消耗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资源消耗量不断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具有指导意义、具有实用价值的企业定额。


   
   

    2.2 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借鉴英式计价的模式,造价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统一的、全国通用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统一的计量单位,采用统一的清单划分方法。


   
   

    2.3 承包商为标高金的确定主体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项目价格的确定一直由政府控制,这就好像市场中承包商和业主在交易,而由第三方来定价,这种计价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相背离的。实行 B.Q.报价,传统的定价模式发生了变化,管理部门将直接费的定价权交由业主和承包商,但是标高金的确定还没有放开,管理部门对标高金实行部分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产品作为一种商品,价格应该有承包商自由确定,标高金作为价格的一部分,其确定权应该交由生产者。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07/6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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