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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水电工程项目经理素质

收录时间:2008-10-02 08:56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随着建筑市场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项目经理作为水电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水电工程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得到不断加强。充分发挥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科学有效的项目管理,能够有效保证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效益等合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水电施工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推动水电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延伸阅读:不断 水电 水电施工 经理 项目管理

    随着建筑市场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项目经理作为水电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水电工程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得到不断加强。充分发挥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科学有效的项目管理,能够有效保证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效益等合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水电施工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推动水电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参考《建筑中文网

    近年来,我国在项目经理管理方面虽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是,项目经理的整体水平仍不能满足市场要求,因此有必要对项目经理整体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措施。

    项目经理现状分析

    1、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乏信用,诸如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转包、分包、挂靠,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违法违规行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干扰了水电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部分企业不履行投标时的承诺,中标后的项目经理不到位,以资质低甚至无资质的项目经理替代,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损害业主利益;有些项目经理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对分包企业以包代管,放任自流;有的项目经理对自身的不足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认识不够,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市场开拓意识和风险意识。

    2、项目经理的责、权、利不统一目前,部分企业赋予项目经理的责、权、利不统一,不明确,因而造成工程亏损没有相应的处罚,盈利没有相应的奖励,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不与奖惩挂钩,干好干坏一个样,严重挫伤了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另外,部分企业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走偏为单纯的经济利益关系,企业收取少量的管理费后不管不问,造成了项目经理的权力不当扩大,无序流动,到处挂靠,项目经理经济上得益过多,企业积累越来越少,致使富了和尚穷了庙 ,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3、项目经理的知识结构有待调整现在的项目经理大多是在以前的管理运行模式下成长起来的,虽富有专业经验,但对目前的开放市场格局,特别是对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后的种种情况了解不透,工作中常暴露出知识老化、知识更新速度比较慢的一面。因此,项目经理对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国际惯例、法律法规、外语和管理知识的掌握需要一个全面系统的提高,知识结构切实需要由单向专业侧重向复合全面发展转变。

    4、项目经理管理的工作思路基于对项目经理现状的分析,项目经理管理应把握两个重点:一是系统解决现有问题,为行业发展扫除障碍;二是走自己的创新发展之路,探索水电行业队伍管理的新机制。以年为限,全面提升项目经理整体素质,使项目经理迅速成长为适应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知识结构合理,梯次分明,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信用意识的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同时,要淘汰一批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市场信用度差的项目经理。

    相关措施

    1、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是完成项目管理目标的最终落脚点。水电工程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建立项目经理全面组织生产诸要素优化配置的责任、权力、利益和风险机制,体现指标突出、责任明确、利益直接、考核严格的原则,考核结果与项目经理部成员,尤其是项目经理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切实调动起项目经理的积极性,保证施工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各项目标的完成,提高企业项目管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健全项目经理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项目经理管理法律法规,要使项目经理进一步明确其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处罚规定,并直接与项目经理的利益挂钩,增强其法制意识。同时,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有机联动,加大动态考核力度,严格准入清出制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一次清出,以净化项目经理队伍。对现有项目经理要实行执业档案制度,将项目经理的基本情况、所承揽项目、资质变更、单位变更、继续教育、处罚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利于全面掌握项目经理情况。同时中标后不再对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押证,方便企业在资质年检、项目经理年检、外地承揽项目时使用。规范项目经理的着装,统一制作服装和胸卡,统一编号,挂牌上岗。项目经理所管工地在质量、安全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授予 项目管理示范工地称号,并对项目经理进行表彰宣传,发挥优秀项目经理的模范带头作用。

    3、加大对项目经理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应对全省在建水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实行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不到位,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规避招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不规范用工,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直至吊销其从业资格。对长期无任务的项目经理要逐步淘汰。

    4、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要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完善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将多年来政府管理重心由企业向个人执业资格过渡,大力推行注册建造师制度。

    优化项目经理知识结构要加大对项目经理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要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是要加强有关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项目经理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二是要加强对国际项目经理、承发包方式、国际化项目运作方式、投融资体制等的培训,加快项目经理知识结构的更新,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要加强有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知识的培训,使其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四是要加强对建造师执业资格及资质的培训。通过培训,使项目经理由专业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转变。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10/119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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