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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工程项目建造师的几点思考

收录时间:2008-05-07 22:08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致使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出现了重大变革,从2003年起,我国建设主管部门规定,今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必须是有专业执业资格的项目建造师来担任,一改原来的一次性项目

延伸阅读:工程项目 建筑市场 我国 执业资格 项目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致使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出现了重大变革,从2003年起,我国建设主管部门规定,今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必须是有专业执业资格的项目建造师来担任,一改原来的一次性项目经理来实施施工管理的做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变革,由此而确定了建造师在未来项目建设管理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及其应如何发挥其自身的作用,这是摆在我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建造师——制度再好,应防止变调建造师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具有其旺盛的生命力,代表着我国今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发展的方向。
    原来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是由一次性的项目经理来担当的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可转化为有专业执业资格的项目建造师担当,完成了由最初企业评定、推荐、报请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颁发项目经理证书资格,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下的一种典型的政府行政审批行为,是一种政府行为过多干扰建筑市场的体现。
    第一、建筑市场所包含着市场主体各方行为都应市场机制最终来调节,国家根据当前建筑市场的运行特点,并结合国外的一些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项目建造师的做法很有必要,这也是与国外建筑市场接轨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外经济市场一体化的形成,因此探索如何适应国外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而为我国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更多的市场竞争奠定基础。
    第二、项目建造师采用市场公开选拔考核机制有利于我国宏观建筑大市场的发展。目前,国家人事部、建设部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及国外一些成熟的项目法施工管理经验,制定并出台了有关报考项目建造师的报名条件、复习材料、考试范围,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每年考试一次的命题报考制度,形成了公平、公开、平等、竞争的选拔平台,更有利于我国整个建筑市场的开放程度,最终使我国建筑市场资源的配制更加趋于合理化、科学化,从而使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现实。
    然而事实上,经过近5年的发展,工程项目建造师队伍不断壮大,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目前建造师的管理和使用上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第一、项目建造师在实际工作当中存在着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作为从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都乐意、也想参与项目建造师的报名考试,这种热,一方面说明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变革已得到公众的认可;而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有项目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证书的管理人员并不一定都能得到使用,而有的没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仍能从事项目管理负责的现象比较多见,有的虽是建造师,但是不被建筑施工企业领导重视和使用的现象也是比较多的,这种在企业领导人的“冷”与从事项目管理人员想得到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热”值得深思。
    第二、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成了一种标签。由于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来源渠道不同,势必会导致项目建造师队伍中出现了差别。目前,我国建造师来源一共有两种不同的渠道:一种是未经考试直接转成建造师;另一种是经过严格考试合格的建造师。
    (1)前者大多是国家或地方所有、企业规模庞大、经济实力雄厚的、享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国有大中型或者是民营独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一些拥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过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其业绩突出、多次荣获过国家省部级奖励或者是有特殊贡献的项目经理,由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给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审批后直接转为项目建造师的,这些人由企业负责人自然过渡到项目建造师是不经考试、但必须经过国家人事部、建设部评价而审批后。显而易见,这类人获取项目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是比较容易的,但是这类获取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却大都不在一线项目上从事生产管理,不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而是仅仅起到了一个身份的标识符号而异,因为任何一个项目工程管理毕竟都是靠建造师来直接管理实现的。
    (2)后者是指符合国家制定的报考条件的专业管理人员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项目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其中这里面即包括从事过工程管理或正在从事着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以及其他只从事过或正在从事工程管理的非项目经理的人员,这些人员只有通过每年一次的全国通考、达到全国统一划定的合格线后,才能获得建造师资格证书。
    其实,这类人员想获取建造师资格证书是非常困难的,但是这类人员获得建造师资格的多少是关系到我国今后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建造师来充实和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这才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变革的最终目的,可以说,如果基层一线工程建设管理由建造师来担当,那么我国项目管理水平才有可能得到质的变化。
    二、建造师——一旦拥有,从业不用愁从事项目管理人员想得到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热”度较高。
    建造师在从事建筑施工行业职工眼里无疑是一只体现自身价值的“护身符”,呈现出相当热的现象,就其原因有三:
    一是建造师的含金量高,从事管理人员一旦获取项目建造师证书,就可以在为企业做贡献的同时,也能提高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以赢得更多的发展空间,从事管理人员都想考取项目建造师,大有“千军万马齐挤独木桥”之势。
    二是国家赋予了建造师的法律地位。因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多少已与企业施工资质相挂钩,可以说,一个企业拥有建造师的多少,就可以衡量出一个施工企业规模大小、有无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否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等,所以建造师证书已经成为今后企业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该文。件的下发,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已正式启动。2007年,国家建设部第241号文件制定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第398条明确规定:“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岁以上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专业管理人员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企业从事人员在两家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定。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申报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不少于5名专业项目建造师,并且注册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应按照企业申报的资质标准规定的最高值进行考察。” 2006年12月2 8日建设部又下发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2007年7月4日建设部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从工程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等加以划细划。
    三是建造师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门坎”。国家明文规定: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标方案中都会明确标识该工程必须有注册建造师来承建,而且项目一旦中标后,其投标时的项目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都要上缴到业主方加以保管,直到该项目的竣工验收,从施工开始再到工程的完结,这期间的项目建造师证书都必须在工地现场使用,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就会影响到对项目建造师业绩考核。同时,伴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是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而作为企业而言,可以破产倒闭,而作为从事建筑行业的管理人来讲,为了生活还得自找门路,今后建造师将会在整个施工行业里加以流动,可以不受地域、单位的限制,拥有建造师资格证书也是项目管理人员今后谋生的一种重要手段和依靠。
    所以考取项目建造师证书人数之多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对项目建造师制度的推行与使用放到了相当高的地位,备受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
    三、建造师——获证之难,难于“上青天”
    第一、报考人数基数特大。企业项目管理人员队伍不断增加。多年来,随着我国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施工企业大多数采用了雇佣农民工从事一线生产,建筑施工企业已走向项目管理的道路,建筑企业自有施工队伍已经随着企业制度的改革已退出了建筑市场,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增多,再加上一些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工程施工的增多,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学历结构、专业层次的差别、年龄也都趋向了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可以说随着我国建筑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从事施工管理人员的比例会愈加增加,这也是近几年来,我国建造师报考人数不断增加、命题越来越难的重要原因。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05/11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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