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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施工说明

收录时间:2006-12-06 03:24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施工说明,包括安装前准备工作,施工程序,安全生产及成品保护等。       1. 安装前准备工作

延伸阅读:低温 地板 施工 热水 辐射

内容提要: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施工说明,包括安装前准备工作,施工程序,安全生产及成品保护等。(参考《建筑中文网

   

    1. 安装前准备工作

    1.1 设计图纸、文件等技术参数齐全,已经进行技术交底。

    1.2 施工现场:有水、电供应设施,有专用的材料存放场地;还应保证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5℃。

    1.3 管材在搬运过程中不应受到任何损坏,存放处应避免阳光直射。

    1.4 室内粗装修完毕,窗户安装完毕,待铺管地面平整清洁、平整度要求:1米靠尺检查,高低差≤8mm。

    1.5 安装人员应熟悉管材的一般性能,掌握基本操作点。

    1.6 塑料管材安装前,应对管道的外观和接头的配合公差进行仔细检查,并清除管道和管件内外的污垢和杂物。

    1.7 施工工具:专用管剪、管钳、冲击钻、膨胀螺栓、手钳、塑料卡钉,抹子、推车、手动加压泵、压力表等,有条件的,宜配备专用钉管机。

    1.8 所有地板内的孔洞应在供暖管道铺设之前打好,以免以后的任何钻孔操作。

    2. 施工程序

    2.1 清理现场、确认铺设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区域内的隐蔽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平整地面,不能满足1.4条时,应设找平层。找平层做法见《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9)。

    2.2 与土壤或空气接触的地板处应设置防潮层、防潮层的做法见《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9)。

    2.3 在供暖房间所有墙、柱与楼(地)板相交的位置敷设边角保温带。边角保温带应高于精装修地面标高(待精装修地面施工完成后,切除高于地板面以上的边界保温带)。

    2.4 铺设绝热层,绝热层应错缝、严密拼接。当设置保护层时,保护层搭接处至少应重叠80mm,并宜用胶带粘牢。

    2.5 安装分/集水器,按照施工图核对分/集水器位置。当立管系统未清洗时,暂不于其连接。设置房间温度控制器的系统,还应检查温控器的位置、分水器处的电源接口及温控器信号线套管(预埋)、金属箱体的接地保护等。

    2.6 设置伸缩缝。

    2.7 敷设塑料管。按照设计图纸敷设塑料管材,间距误差应小于10mm;穿越伸缩缝的环路应预先穿套管;按设计环路连接分/集水器的上下管口。管道弯曲半径应小于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最小值。

    2.8 固定塑料管。管道系统应扣紧以使其水平和竖直位置保持不变,铺设现浇层前后,管道垂直位移不应大于5mm.塑料管固定点的间距,取决于管材、管道尺寸和系统形式。设计图纸没有要求时,管卡间距不宜大于500mm,大于900的弯曲管段的两端和中点均应固定。

    2.9 安装过程中,防止油漆、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污染塑料类管道;应及时封堵管道系统安装简断或敞口处。

    2.10 检察环路外观:每个并联环路中不应有接头;弯管处的管道截面不应变形。

    2.11 试压、关闭分/集水器前端的阀门,从注水排气阀(或适当位置)注入清水进行水压试验。试压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2倍,但不小于0.6Mpa(升压时间不宜小于15分钟);稳压1小时内压力降低不大于0.05 Mpa,且不渗漏为合格。

    2.12 验收签字。试压合格后,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业主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上签字。“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见《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72)。

    2.13 土建施工人员完成混凝土的搅拌。

    2.14 土建施工人员完成现浇层。填充混凝土时,不应迫使管子移动;避免砂浆进入绝热层及边界保温带的接缝处;手工铺平、压实混凝土、现浇层施工和养护期间,塑料管中应保持实验压力。

    2.15 当铺设现浇层时,砂浆和室内温度不应低于5℃,且保持在不低于5℃至少3天。

    2.16 立(干)管清洗。应在连接分/集水器前对立(干)管进行清洗,直至进出水污浊度、色度一致为止。

    2.17 系统试压。立(干)管与分/集水器连接后,应进行系统试压。试验压力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 Mpa,且不小于0.6 Mpa.10分钟内压力降不大于0.02 Mpa,降至工作压力后,不渗漏为合格。

    2.18 系统试热。现浇层施工21天后进行试热。初始供水温度应为20~25℃,保持3天,然后以最高设计温度保持4天。同时应完成系统(平衡)调试。试热和调试合格后也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等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上签字。

    3. 安全生产及成品保护

    3.1 各类塑料管、绝热材料,不得直接接触明火。

    3.2 塑料管严禁攀踏、用作支撑或借作它用。

    3.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着软底鞋,不得着皮鞋或铁掌鞋踩踏塑料管。除施工专用工具外,不得有其它铁器进场。

    3.4 地板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工程,不宜与其它施工作业同时交叉进行。混凝土现浇层的浇捣和养护过程中,不得进入踩踏。

    3.5 在混凝土现浇层养护期满后,敷设塑料管的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加以妥善保护,不得在地面上运行重载荷或放置高温物体。

    3.6 施工完成的地板辐射供暖地面严禁大力敲打、冲击。不得在地面上开孔、剔槽或嵌如任何物件。

    来源: 项目管理网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12/5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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