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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状态及其变化控制模型研究

收录时间:2006-11-11 01:14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李晓龙,张树义,王立彬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给出了合同状态的定义和合同状态的数学描述方法.通过对合同状态变化本质的研究,揭示了合同执行的机理,建立了合同执行系统的自适应控制模型,给出了索赔机会识别的方法,为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管理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延伸阅读:合同状态 控制 索赔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就是一项系统工程.合同给出了工程项目实施中的条件、目标等,提供了系统工程在执行中要遵守的规则集合[1].

    1 合同状态的概念

    所谓合同状态,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合同结束为止的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任一时刻所对应的全部计划合同目标、当时按照合同应该具有的基本条件(合同外部的与内部的、自然的与人文的、物质的与技术的条件)等方面所包含全部要素的总和.

    合同状态变化的动力来自依据合同条款而制订的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是经合同双方同意、认可的.在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中,规定了保证合同得以正常执行的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各种关系.定义这些关系为合同正常(情况下的)规则,这些关系的集合就是合同正常规则集合.由于与合同状态有关的合同目标和合同条件是随时间在不断变化的,所以合同状态是时间的函数.

    合同状态主要分为初始状态、理想状态、现实状态和目标状态四种.

    合同初始状态是合同签订时,合同目标、合同条件等方面要素的总和,是实现合同目标状态的起点.

    现把从合同初始状态开始,按合同正常规则推理演化出来的合同在某时刻的状态称为该时刻合同的理想状态.合同理想状态是假设合同文件被严格遵守时的一种假想的状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干扰(如合同目标的变动、前期合同目标没有实现、合同条件变化、合同规则不能被严格遵守等)的影响,实际的合同状态一般不会是该时刻合同的理想状态,而是一种与理想状态有联系但又不同的新状态.这种由于各种干扰而使合同状态偏离理想状态产生的新状态称为合同的现实状态.

    当合同执行完成时应该达到的合同状态就是合同目标状态.

    1.1 合同初始状态和目标状态的形成

    从项目规划到合同签订的过程也是工程项目合同的形成过程,同时还形成了合同的初始状态及理想目标状态.这个过程主要应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1.1 工程项目的目标[2]

    在机电工程项目目标的制定过程中,业主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整个项目系统总体目标要求 如建成后项目系统的产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经济指标、环境指标等,以及项目建设的质量等级、投资、工期等.

    (2)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目标 业主应该在遵守项目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制定分部工程和重要分项工程的目标.这些目标即是项目总体目标的细化,也为工程管理、合同管理以及索赔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

    1.1.2 提供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条件

    工程项目建设的进行需要一定前提条件,业主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必须深入研究项目实施所需的条件并落到实处.从工程项目前提条件的责任分析,项目前提条件主要分为三种.

    (1)业主责任条件 这是应该由业主完成的工作.如项目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手续、资金的筹措等.

    (2)承包商责任条件 这是应由承包商完成的工作.如准备合格的人员、机具,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施工计划等.

    (3)第三方责任条件 在对工程项目中业主和承包商都不能承担的风险进行有效的处理以前,工程项目是不能实施的.在一般的情况下,第三方责任的责任承担者是保险公司等.

    从工程项目前提条件的具体形式分析,主要分以下几种[3]:①自然条件,如气象、地质、水文条件等;②人力资源条件,如人员数量、人员素质等;③法律条件,如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批文、专利使用的法律手续等;④经济条件,如业主的融资、承包商的履约保证等;⑤物质条件,如有关的工程机械、工程设备、材料、能源、道路等;⑥技术条件,如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分析报告、技术论证书等.

    1.1.3 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规则的制定

    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规则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面都应该严格遵守的规则,是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因素.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规则实际上是为项目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工程项目合同状态就是在这套运行机制的作用下演进的.它不仅能使工程项目建设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还能保障各方面的利益.

    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规则分为两类,一类是维持合同正常执行的,这类规则都被列入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另外一类是当合同处于非正常状态时起作用的规则,这类规则起矫正作用,当这类规则起作用时,往往就会发生索赔.

    1.1.4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是将工程项目目标、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条件和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是进行某项工程活动的局部法(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合同的初始状态和理想的目标状态也就确定了.

    前文所述的合同初始状态是从合同签订开始的.这里,可以把合同初始状态概念推广到合同执行的任意一个时刻.假设在合同执行到某时刻时,合同双方因某问题产生了纠纷,当双方就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时,这时的状态就是代替了合同签订时的合同状态而成为以该时刻为起点的合同初始状态.

    1.2 合同理想状态

    由于合同的理想状态是从合同双方都同意的合同初始状态、依据合同正常规则推演来的,因此,理想状态与初始状态一样也是双方的合意.所以,合同理想状态是工程评价和工程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的规则不变,那么从合同的理想状态应该可以反推出合同的初始状态.

    通常,只要合同状态偏离了合同的理想状态,就说明工程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有干扰事件发生.因为合同的理想状态是由初始状态推演出来的,所以在研究理想状态时,首先要说明与该理想状态对应的初始状态,否则合同理想状态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1.3 合同现实状态

    签订的合同实质上是合同双方对初始合同状态和目标状态的一种承诺,也是双方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一致的愿望、期待和控制目标.然而,在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大型工程项目本身固有的特征、系统内部状态的不稳定性和系统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合同的演进没有依业主的意愿向合同的理想状态发展,而是发生偏离并向另外的合同状态发展.该合同状态由当时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存在的目标、条件和合同正常规则形成.这种合同状态就是合同的现实状态.这种现实状态是各种干扰因素作用于理想状态而形成的.由于造成合同现实状态的干扰不是合同双方的合意,因此,合同现实状态也不是双方的合意.这时,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的规定,人为调整合同状态,形成合意———新的合同初始状态.在此过程中必定有索赔因素存在,一般会发生索赔事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从合同的初始状态出发,到达新的合同状态———现实状态;比较从初始状态推演的理想状态与现实状态,矫正现实状态,得到新的初始状态;再由新的初始状态出发继续实施工程,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如图1).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合同现实状态偏离理想状态是索赔发生的必要条件.

    工程合同状态及其变化控制模型研究

    2 合同状态的描述

    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就是对该系统实施控制、实现目标的过程.而合同状态的变化实际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所以,可以通过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研究来了解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下面就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对工程项目合同状态进行研究.

    根据前文,可知合同的状态可以用合同目标、合同基本条件等各方面所包含的要素总和来描述.

    设: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状态可以用一组状态变量描述.写成矢量的形式[4]就是

    x=[x1,x2,…,xn]T    (1)

    式中:x为合同状态矢量,x∈Rn;xi为合同的状态变量,i=1,2,…,n;n为维数(有限正整数);Rn为n维状态空间.

    Rn称为合同状态空间.Rn中的某一点(x1,x2,…,xn),对应于合同的某一状态矢量x=[x1,x2,…,xn]T;实际上,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每一时刻都对应于合同的一种状态,这些状态对应的点相连,就在Rn中形成了一条空间曲线.该曲线的起点对应于合同的初始状态,终点对应于目标状态.

    为了实现目标状态,必须控制工程项目合同的执行过程.根据前文所述,正常情况下,合同状态发生变化的动力来自合同中规定的合同正常规则.于是,用合同正常规则来定义合同的控制矢量u

    u=[u1,u2,…,um]T   (2)

    式中:u为合同正常规则矢量,即控制矢量;uj为合同正常规则条款,j=1,2,…,m;m为维数(有限正整数).利用合同状态矢量和控制矢量,可构造如下三元组:

    <xs,F(u),xg>    (3)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11/9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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