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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近现代建筑呼吁立法保护

收录时间:2006-06-21 02:12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2006年6月10日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前夕,收到由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赠的“天津文化通览”的《五大道故事》一书,它通过享有“建筑博览会”五大道上“小洋楼”的介绍,反映了天津市历史进程与文化形态,是天津近代建筑文化遗产的缩影。由此触动我们环顾华夏大地,在全国五批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业分类统计中近现代建筑仅有98项,以北京为例,仅有北京大学红楼和清华大学早期建筑及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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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10日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前夕,收到由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赠的“天津文化通览”的《五大道故事》一书,它通过享有“建筑博览会”五大道上“小洋楼”的介绍,反映了天津市历史进程与文化形态,是天津近代建筑文化遗产的缩影。由此触动我们环顾华夏大地,在全国五批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业分类统计中近现代建筑仅有98项,以北京为例,仅有北京大学红楼和清华大学早期建筑及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在保护之列。面对全国城市化的进程,面对大规模一个接一个的城市主题建设目标,城市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形势日趋严重和迫切。据清华大学张复合教授统计,在北京的22处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或建筑群中,5处已毁、4处改建、4处亟待维修,多处建筑的保护问题十分令人担忧。如曾在清咸丰年间发祥京剧艺术的前门商业区,也正在经历一场规模空前的大搬迁,以致于新华社《瞭望周刊》曾发表署名文章疾呼:老北京的死与生。事实上,我们清晰看到今日琉璃厂已名不符实,大栅栏已不断遭到破坏性拆建,已有的东交民巷也因拆改过半失去昔日风采,就是被誉为“国庆十大工程”的经典建筑华侨大厦也因诸多原因早已被拆除。面对此景,我们不能不发出疾呼,城市究竟怎么了?难道非要牺牲近现代建筑才能发展?

    2004年8月,马国馨院士领导的中国建筑师分会为国际建协等国际学术机构提交了一份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清单,国际社会的关注点是要对那些有损毁危险或需要立即得到保护的建筑予以重视,它们是:广智院(济南市,1905年);董府(宁夏吴忠市,1905年);天津广东会馆(天津,1903年);德国总督官邸(青岛市,1907年);燕京大学(北京市,1921~1926年);嘉德堂、合德堂、钟楼(成都市,1920~1926年);中山陵(南京市,1927年);中山纪念堂(广州市,1927~1931年);南京西路建筑群(上海市,1926~1934年);马勒住宅(上海市,1936年);上海外滩建筑群(上海市,1901~1936年);圣玛丽教堂(香港,1937年);重庆人民大礼堂(重庆市,1954年);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延安市,1942年);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市,1954年);集美学村(厦门市,1934~1968年);北京人民大会堂(北京市,1958~1959年);北京民族文化宫(北京市,1958~1959年);台北国父纪念馆(台北市,1968~1972年);北京电报大楼(北京市,1958年)。应该说在迄今已有的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有近一半尚未列入其中,也就是说它们尚缺乏可保护性。比如,源自2005年至今,还有被拆危险的近现代建筑文化遗产中的典型是北京儿童医院。2005年它正在被拆除,国内建筑界有识之士想方设法出来保护,它的生命才延续到今日,可如今有关方面并不认为它一定不拆,只是先将它围挡起来,等待上级批示。对此,我们要问究竟是什么上级的指示,对城市遗产保护项目而言,为什么要拖这么久无政府问津呢?我国有《文物保护法》,但北京儿童医院建筑的重要性及其文化遗产价值谁来认可已成为“拆与不拆”的焦点。这个例子它向我们提出了两个问题:其一,要对全国近现代建筑的文化遗产价值做出调查,要做到心中有数,此任务的牵头必须是城市规划与文保单位,任何单方面主管单位如环保局、林业局等都不应以某种城市环境与生态建设(诸如“绿色奥运”)为由下令拆除城市已有建筑与设施;其二,要有效实施我国城乡近现代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单靠学术机构及专家的自护行为是不行的,必须有立法保障以提供行为的依据。(参考《建筑中文网

    虽然近现代建筑与我们相距只有百年,与古建筑历史无法相比,但由于其艺术多元、技术先进、人文共融使它的价值更贴近时代,所以它也是历史文化记忆的摇篮,人类必须予以充分关注。对此马国馨院士分析道:20世纪60年代设计的巴西新首都巴西利亚仅在建成20年后的1987年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文化遗产,是迄今世界文化遗产中最“年轻”的一个成员。因此,面对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到来,面对全国文保单位新增1081处的好成绩,我们要在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思想的同时,结合城市化发展的实际,特别关注我国近现代建筑的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事实上,在我们大中城市,尤其是有殖民地痕迹的城市有部分百年特色老建筑,而20世纪50年代建国初期前苏联影响下又盖起了不少有影响力的建筑,它们不应简单地随着城市化发展及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即拆除掉)。据悉,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进入全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立法规划之中。结合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作法能否建议展开我国近现代建筑调研与现状考察分析,在此基础上尽快形成《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我以为在城市形象中,近现代建筑的遗产是资源,只有留住这些遗产,城市才是一个有年轮的城市,城市才会充满记忆。愿“文化遗产日”带给中国城市一次文化普及的涨潮,最大限度地遏制住一浪高过一浪的乱拆乱建的行为,真正做到保护不是“空话”,多留遗产,少留遗憾;留住文化及属于城市的特色记忆。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06/46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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