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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市民当家好

收录时间:2006-04-13 09:09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杨明生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不久前,南宁市规划局将2006~2010年城市整体规划设计向市民“公示”,让市民对自己的家园建设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和建议。笔者认为,南宁市让更多市民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来,不仅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还有利于提高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质量。应该为南宁市的做法叫好!

延伸阅读:南宁市 城市规划 市民 监督权 规划局

    不久前,南宁市规划局将2006~2010年城市整体规划设计向市民“公示”,让市民对自己的家园建设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和建议。笔者认为,南宁市让更多市民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来,不仅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还有利于提高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质量。应该为南宁市的做法叫好!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民主决策”的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不少地方城市规划都由少数领导、专家说了算,在城市规划编制时,是领导试“调子”—专家做“文章”—领导定“盘子”;在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时,又大都是实行封闭“作业”。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全过程中,处在城市主人地位的广大普通老百姓几乎没有话语权。由于失去了市民的参与、监督,加上受内在、外在多种条件的局限,少数领导、专家考虑不够周全,极易忽视公众利益,导致城市规划缺乏人文关怀,更有甚者,城市规划先导性、前瞻性、强制性有时变成了应急性、随意性和表态性。君不见,不少城市城市规划考虑较多的是总体美观,动辄就追求“大手笔”、“大气魄”,建设规划做了一轮又一轮,修了改,改了修,一些项目拆了建、建了拆,一些马路成了“拉链”,填了挖、挖了填,不但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更严重损害了百姓利益。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首长频频换,规划跟着变,城市‘四不象’,群众大遭殃”。好事没办好,民心成民怨。(参考《建筑中文网

    民意,是制定公共政策的社会基础,又是衡量公共政策有无生命力的惟一标准。作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城市规划要更好地贴近百姓生活,由领导、专家把关无疑是很有必要的,但同时也不应将市民排斥在外。城市是市民的城市,在城市发展上老百姓有着长期切身体验,对城市规划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因而,在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广纳民言、“让民做主”,通过广大市民的群体智慧弥补少数领导、专家的不足,这样,就能使规划更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意志的变化而改变;只有这样,才能在城市建设降低成本、避免浪费,多留精品、减少遗憾。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04/4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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