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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或者灭:古村镇的当代命运

收录时间:2005-10-11 16:00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古村镇是指那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村庄”。古村镇保护是国家历史遗产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而越来越受到重视。日前,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山西省建设厅主办的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山西省临县碛口古镇召开,来自国内外的50多位相关专家学者以及一些镇村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共同签署发表了《中国古村镇保护

延伸阅读:专家学者 中国 保护 山西省 村镇

    人造的城市,神造的村落

    古村镇是指那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村庄”。古村镇保护是国家历史遗产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而越来越受到重视。日前,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山西省建设厅主办的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山西省临县碛口古镇召开,来自国内外的50多位相关专家学者以及一些镇村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共同签署发表了《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碛口宣言》,古村镇保护和发展问题再次吸引世界的目光。(参考《建筑中文网

    《碛口宣言》指出,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多样地理、多种气候、多元文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古村镇。这些朴实、生动、鲜活、极富文化内涵的古村镇,是中国传统建筑精髓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地反映了农业文明时代的乡村经济和极富人情味的社会生活。它凝聚了劳动人民的智慧,沉淀了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文化、艺术、教育、旅游等价值,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碛口宣言》同时也指出,遗憾的是,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盲目开发建设、保护意识淡薄等原因,给许多古村镇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并有快速消失的趋势。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些独特的建筑历史文化遗产是极其脆弱和不可再生的。虽然我们在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古村镇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共识的迫切任务,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著名文物专家、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聚落是人类历史的缩影,古村镇是中华文化的基本载体,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现在经济和城镇化高速发展,一些古村镇面临着一夜之间消失的危险。战争、政治变革和经济发展是古村镇遭到破坏的三大原因,其中经济发展破坏力尤大,因为其破坏时是理直气壮的。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说,一切特色,都是一定的历史条件造成的,都是历史老人的“产儿”,我们的责任只是面对历史,正视历史。自发发展起来的村镇,每个角落看起来都是独特的,而且其场所相当精确明显,强烈地体现了人类的本土情感。按照著名画家吴冠中的话讲,现代城市很难入画,而古村镇是可以入画的。碛口镇李家山村就是吴冠中写生时发现的,被他称之为“天上人间、世外桃源”,是他一生中重要的发现之一。张松又说,但现在恰恰是学规划的学生来实习时并不觉得好在哪里,这可能是我们的规划教育出了问题。

    都已经是世界文化遗产了,为什么还那样不自信?

    张松教授说,现在古村镇保护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误区,首先是保护的目标偏差,主要表现是:博物馆冻结式保护;旅游优先、都是旅游(一切为了旅游);新的形象工程;贵族化现象等等。其次是保护的技术偏差,主要表现是:文物建筑之外,皆为非法定保护;保护纪念物,忽视历史环境;保护物质环境,忽视社会环境;再现××时代风貌。这些偏差会导致古村镇开发性破坏、建设性破坏、旅游破坏、保护性破坏。

    他举了一个例子,丽江古城外的入口处,雪山背景下的道路两旁修了一些仿欧式建筑,质量和形象都很低劣,与环境非常不协调。他说,丽江都已经是世界文化遗产了,为什么还那样不自信?

    张松说,加拿大联邦遗产建筑评审办公室《FHBRO操作规程》中确定的遗产保护原则是:最小限度地干预、个案专项处理、平衡原则、谨慎原则、原真性原则、适宜性和可容性原则、跨学科合作原则、干预前要进行研究的原则。这些原则同样适合中国古村镇的保护。《建筑遗产欧洲宪章》(1975年10月)中也讲:“通过实施缜密的修复技术和正确选择适当的功能,能够达到整体性保护的要求。在历史进程中,城镇中心和一些村落都在逐渐衰退,变成了质量低劣的住宅区。处理这种衰退问题必须基于社会公正,而不是让那些较贫穷的居民搬离。正因为如此,所有的城市和区域规划必须把保护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还应当指出的是,整体性保护并不排除在有老建筑的地区引入现代建筑,只要它尊重现存的环境、比例、形式、体量和尺度,并使用传统材料。”“无知、荒废、各种破坏和疏忽,正对建筑遗产造成威胁。当权力机构欣然屈从于经济压力和机动交通需求时,城市规划可能是破坏性的。现代技术的误用和未经充分考虑的修复行为,对古老的结构的影响也是灾难性。尤其重要的是,土地和财产的投机行为会导致所有的错误和疏忽,使最谨慎的规划方案也毫无用处。”

    张松说,这样的描述,在当代的中国并不陌生。

    给古村镇以“护身符”

    两院院士、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周干峙说,现在古村镇保护和发展的形势十分紧迫、任务艰巨,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和出台关于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的法律法规。

    罗哲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如何保护古村镇提出了四点意见:

    第一,要给古村镇一个“户口”,也就是公布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名单,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已经在做这件事,第二批保护名单也已经审查通过。这个保护名单可以称为“护身符”。而公布保护名单的前提就是搞好普查,各省市可以先行一步,公布本地的保护名单。

    第二,制定严格的保护规划。同时,保护规划要与经济协调发展,古村镇的价值在于观赏、科研、教育和发展经济,而旅游是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旅游等开发项目的规划必须以保护规划为前提。

    第三,要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和出台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条例。

    第四,加强宣传。不但要让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知道、更重要的是要让普通群众了解古村镇的价值,使保护古村镇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光靠几个专家学者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510/37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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