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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

收录时间:2005-05-19 16:00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按照国家电力公司体制改革和水电施工企业改革的部署,从2000年开始,我局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顺应国有企业改革的形势,强化市场开拓力度,提高企业管理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我局实施整体改革、规范经营、持续发展的战略铺平道路。改革的总体框架是“体制改革求六化、经营收支归五线”。“六化”是公司发展

延伸阅读:体制改革 国家电力公司 国有 改革 资产管理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改制形式

    按照国家电力公司体制改革和水电施工企业改革的部署,从2000年开始,我局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顺应国有企业改革的形势,强化市场开拓力度,提高企业管理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我局实施整体改革、规范经营、持续发展的战略铺平道路。改革的总体框架是:“体制改革求六化、经营收支归五线”。“六化”是公司发展专业化,劳务供需市场化,设备租赁专营化,项目经营规范化,财务管理一体化,社会职能事业化。“五线”是社保费、劳务费、租赁费、管理费、利润或资产回报,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别按五个渠道专项收支。具体做法是:

    1.改革“大分局”的管理模式。由过去“大而全”向“专而精”转变,形成七大开拓发展型专业化公司。七大公司的基本职责是:开展中小型工程的投标竞争,组织中标项目的施工管理;参与工程局承揽的大项目施工,发挥全局技术、管理的整体优势;根据专业市场的开拓需要,培育精干高效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履行占有设备资产的经营职责,对局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参考《建筑中文网

    2.组建了大理、曲靖、昆明三个劳务管理中心,形成内部劳务市场。劳务管理中心以培养和输送成建制的作业队伍为方向,主要为局和各专业化公司的经营项目提供劳务,在优先满足局内需要的前提下,开展对外经营。

    3.改组了物资公司。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工程局物资、设备管理的思路,对物资公司进行了改组,组建了局设备租赁中心及分局设备租赁中心,集中管理全局的施工设备,使用单位按各月交纳设备租赁费,强化资产经营管理。设备租赁中心承担设备科学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对特大型设备或主干设备,采取人机一体化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4.成立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确保新增国有资产的质量。按照局制定的《设备、材料采购办法》,加强局对设备、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实行比价采购,有效控制采购的质量和成本,把好新增国有资产的质量关。

    5.设置房地产管理科,建立资产经营机制。全局房地产由局资产部统一管理,分别在昆明、大理、曲靖设立房产管理科,集中管理各片区房地产,改变以往各二级单位分散、多头管理的局面,确保资产的完整、统一。

    6.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统一考核奖罚尺度。对全局所有工程项目实行了“四统一管理”,即:统一聘任项目经理班子的标准、统一财务关系、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标准,逐步实现项目经理专业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制度管理规范化、考核标准统一化。

    7.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实现了全局财务一体化管理,加强了对全局资金成本的控制。对“社保费、劳务费、租赁费、管理费、利润或投资回报”分别按五个渠道专项收支。

    8.剥离社会职能,由工程局垂直集中统一管理。改变我局以往社会职能分块管理、多头开支的状况,将全局离退休管理机构、学校、医院,全部收回由局统管。

    9.强化资产管理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我局的资产管理机构为:

    一级管理机构是局资产管理部和局财务部。局资产管理部的职能是在工程局、三总师直接领导下,对全局资产(实物)进行宏观控制、协调、管理的职能部门。局财务部的职能是在工程局、三总师直接领导下,对全局资产(资金)进行宏观控制、协调、管理的职能部门。

    二级管理机构是局设备租赁中心、二级单位财务部和机电物资部、二级单位房产(行政)科、项目经理部财务科和机电物资科。其职能是负责贯彻局制定的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运营办法

    1.设备租赁使用。按照局制定的《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为大力挖掘设备潜力,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规定使用单位必须按局规定的费用标准,按期交纳设备租赁费,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资金有偿使用。按照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局作为资产所有者代表身份对所属各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的职能,对流动资金由使用单位按工程局规定的利率标准交纳资金使用费。

    3.房地产有偿使用。按照局制定的《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局对公有房产实行有偿占用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使用性质、房屋状况确定不同收费标准,收取占用费,采用收支两条线。局属各单位对局内土地无对外转让权。局对土地使用单位收取土地使用费。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制度

    1.审计制度。按照局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为强化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局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年度审计,对二级单位经营者进行离任审计,对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审计,目的是掌握国有资产的运营及经济流动情况,严检细查,出具审计报告,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年度考核制度。按照局制定的《施工项目经营管理办法》和《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管理和项目经理业绩评价体系和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实行项目经理年薪制。分项目类型统一考核尺度和奖惩标准,进行年度考核,项目竣工结算考核。

    3.会计监管制度。针对审计中暴露的问题,结合新会计法的实施,局下发了《关于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做到: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加强工资核算的管理;加强成本管理,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真实反映成本开支和资产价值;加强存货的管理;加强对各种税款的管理并按时纳税等,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屡查屡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要严格纠正和处理。

    通过建立、健全并完善严格的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各项目点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权限和责任,真正做到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我局在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和运营方式上取得了初步成效。1998年,所有者权益为16644万元,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0.98%. 1999 年,所有者权益为16860万元,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1.30%.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以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根本,扎扎实实工作,努力开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体制改革的新局面。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505/25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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