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旧城改造中应改善生态环境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Revitalization of Old Urban Area
Abstract :The revitalization of old urban area may exert possible influences on the natural environment,quality of landscape and cultural environment of the rebuilt area. The purpose of revitalization should always be kept consistent with the city ecological building .It' s also an important step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t is very necessary to research the influence of the revitalization of old urban area,and improv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Key words: the revitalization of old urban area; ecological environment
1 旧城改造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
旧城改造过程中,旧城各个物质元素在空间场所、数量、质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旧城中由于经济功能、产业结构的演进,其经济生产结果与以往截然不同,并带来和引发了交通网络、人口分布、信息利用等各个方面的变化。总之,旧城中的生态系统在物质生产、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方面都有了新的形式和特点,并对旧城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了一系列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 自然环境质量
自然环境质量是指一定空间区域内的各类自然环境介质(包括气、水、土和生物要素)素质的优劣程度。“优”、“劣”是质的概念,“程度”则是量的表征。具体说,自然环境质量是指在一个具体的环境内,环境的总体对人类的生存和繁衍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自然环境质量的变化和变迁是旧城改造最明显的作用和效应。从理论上说,旧城改造应针对导致旧城自然环境质量低下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如提高旧城区的建筑质量、改善市政设施服务水平,提高绿地比重等,以提高旧城区整体的自然环境质量。然而我国不少旧城改造和改造的结果却并非如此。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不少城市在旧城改造中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追求过高过密的开发强度,不仅给交通、基础设施带来压力,而且还侵蚀了必要的开阔空间和绿地,并给日照、通风、防火、抗震和防灾带来隐患,使整体环境质量下降。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高是建立在有形的物质基础之上的。当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破坏了环境质量提高所必须的物质条件———降低建筑容量、降低人口密度、提高绿地指标等后,旧城环境质量的下降就不可避免了。总结旧城改造的经验,过高过密的开发强度是导致旧城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1.2 生态景观质量
广义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还应包括生态景观质量。旧城改造是一项人工性、物质性很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对旧城景观的结构、机能及场所都产生了程度不等的影响。所谓景观的结构是指物质景观要素的物理特征(数量、比例、多样性、稳定性和视觉特征等)及分布状况;机能是指景观要素通过相互之间关系所发挥的作用;场所是景观要素存在与发挥作用的基质。旧城改造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拆“旧”建“新”活动,破坏了原有的景观要素的结构,并因此使景观的机能和其所作用的场所发生变化,并最终引致景观质量的变化。其中改造的观念(指导思想)、速度、规模、标准及规划设计等因素的作用,是造成景观质量变化的主要原因。在许多情况下,旧城改造的景观效应并不都是向好的方面转化,而是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呈朝正反两个方向发展的可能性。虽然旧城改造的规划设计水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景观质量;然而与建设改造观念、改造标准、改造规模、改造速度等因素比较起来,规划设计水平毕竟是一个次要的因素。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包括改造观念、改造标准等方面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情况下,规划设计对旧城景观质量所起的正向作用是有限的。
1.3 文化环境质量
保持和塑造城市特色是当前城市规划界关注的热点之一,也是评价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基本的准绳之一。城市特色既要由城市的自然背景因素及自然环境因素来反映,更重要的是要由城市文化内涵即文化环境质量来体现。提高旧城改造中的文化环境质量由两方面来保证。其一是要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环境(包括地方风格和传统特色)。城市的历史文化环境是城市的宝贵财富,保护历史文化环境不仅可以大力弘扬民族文化,体现城市发展的延续性,而且也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即由于其反映了城市的特色,提高了城市的知名度,从而促进了旅游事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保护旧城的历史文化环境质量要有整体的思考。在许多情况下,旧城的历史文化环境具有无价(不可恢复)的特点。如据有关资料报道,沈阳市在旧城改建中拆除了明代方城内大部分建筑,使清代始祖努尔哈赤的宫殿藏身于现代的混凝土建筑丛林中,失去了“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城”的风范。
提高旧城改造中的文化环境质量,其二是保护旧城的社会环境的延续性和完整性。旧城改造过程中,“推倒重来”的建设行为导致了旧城原有社会功能的变迁和社会人文环境的异化。有些城市的旧城(特别是大城市中心区)的功能过多地安排商业、金融、娱乐、办公写字楼,而将居住和其它功能统统挤出旧城市中心,使整个中心区成为一个“大商城”。这既造成了“钟摆式”交通,与国际上发达国家提倡中心区土地的多种使用途径,强调发挥旧城中心区综合功能和城市整体活力的趋势不相符合;同时也破坏了原已形成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网络,不利于完善城市的社区结构,也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社会稳定。
2 旧城改造与城市生态建设的关系
2.1 旧城改造与城市生态建设具有相同的目标
一般而言,旧城改造的目标包括:①满足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迅速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②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③改善城市面貌;④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等。然而从深层次来看,旧城改造的目标应为提高城市整体机能和实力及吸引力,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旧城改造虽然在建设范围上具有局部性,但其影响范围却具有全局性意义。城市生态建设是按照生态学原理,以空间的合理利用为目标,以建立科学的城市人工化环境措施去协调人与人、人与环境的关系,协调城市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关系,使人类在空间的利用方式、程度、结构、功能等方面与自然生态系统相适应,为城市人类创造一个安全、清洁、美丽、舒适的工作、居住环境。城市生态建设是在对城市环境质量变异规律的深化认识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系统、有组织地安排城市人类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活动的强度、广度和深度的行为。城市生态建设的基点是合理利用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目前,城市生态建设已成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水平、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及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最基本途径之一。由此可见,旧城改造与城市生态建设在目的性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不应将两者对立起来。旧城改造必须考虑城市生态建设,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应是旧城改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不考虑生态环境质量的旧城改造,只会出现过高的建筑密度侵蚀子学校、绿地、运动场、开阔地;日照、防火、通风、防灾多有隐患;及整体环境质量和效益降低的结果。这既是与城市生态建设原则相违背,也是背离于旧城改造的根本目的的,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旧城改造。
2.2 旧城改造是推进城市生态建设的一个重要契机
旧城改造过程中,旧城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的元素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和位移。如人口的迁入与迁出,建筑的拆迁与新建,财物的投入与滞留,生态因素的新增和破坏,所有这些,既是旧城改造的实质内容,也是旧城生存环境重组、达到一个新的平衡与新的状态的过程,因而也是实施城市旧城生态建设的一个契机。认识到这-点,并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有意识地把握这一契机,就能在旧城改造的指导观念、改造方法、改造策略、改造规模、改造速度、改造范围、改造标准、改造规划设计等方面加以体现,从而出现高层次的旧城改造作品。具体而言,旧城改造指导观念不但要考虑经济因素,还要考虑生态环境质量因素;旧城改造方法不能局限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狭隘范围内,还必须增加和应用生态规划方法;旧城改造策略要考虑以生态学作为指导;旧城改造的强度要以旧城的生态系统环境容量(生态环境承载力)作为校核和限制因素;旧城改造的建设标准必须以保证能在原基础上提高旧城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准绳;旧城改造规划设计除了树立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观念外,还要坚持广义上的环境经济学概念。并要有生态环境设计人员加入到旧城改造规划设计队伍中去。所有这些,都是利用旧城改造契机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3 旧城改造中改善城市生态的几个措施
3.1 选择恰当的改造方式
选择何种旧城改造方式将很大程度地影响旧城改造的效果和旧城生态环境质量。国外发达国家在二次大战后,推倒重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进行旧城改造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但现今这一做法已受到越来越多的怀疑和越来越强烈的反对,人们已清楚地认识到,推倒重建是一种代价昂贵的改建方式,是一种难以满足居民急需和破坏地方性社群以及那些赋予邻里特色的历史遗产和自然景色的改建方式。旧城改造方式应与旧城发展轨迹相适应,应与旧城发展阶段相适应,要选择最适合旧城可持续发展及其旧城生态系统自我完善的改建和改造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旧城改造决非仅仅只有拆旧建新一种方式,实际上它是包含着保护、修复、改造、更新、新建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的综合性过程,简单的推倒重建只能带来长远发展的遗憾。
3.2 提高旧城自然环境质量与制定旧城环境质量标准
人是城市的中心,人的生活和生产需要一定的环境保障。随着时代的前进,人类对其所处环境的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优良的环境已成为城市生态系统存在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致力于提高环境质量的生态建设对城市(包括旧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提高旧城区的生态环境质量除了端正指导思想、制定行政法规等方面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物质保证措施。包括降低建筑容量,降低建筑容积率,降低人口密度,提高绿地指标等等。此外,最重要的是制定旧区环境质量标准,使之成为旧城改造评价标准体系中的一部分。并在旧城改造改造的全过程中,使每一项“改造行为”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真正使更新改造后的旧区呈现出其应有的“城市精华区”的面貌。
3.3 土地利用符合生态法则
旧城改造的土地利用类型、利用强度要与旧城及周边环境条件相适应并符合生态法则。
土地利用的生态法则包括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和土地利用强度的有限性。
旧城的土地利用类型不能单纯以金融、商贸用地等为主,必须考虑绿地、旷地、市政设施、道路等多种土地类型,这是提高旧城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性条件之一,也能有效地避免因土地利用过于单一而带来市政设施不堪重负,景观多样性和丰富性下降及社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的发生。
旧城的土地利用强度虽然因级差地租的影响可以高于其他地区,但却必须具有一定的限度。这一限度即是要保证旧城改造后的生态环境质量要高于改造前的,并符合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具体说即旧城改造后土地利用强度不应给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带来新的压力,不应因过高的建筑容量(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侵蚀开阔空间及绿地,不应有日照、通风、防灾等隐患。
3.4 旧城改造后其城市人工化环境结构内部比例必须协调
人工化环境结构内部比例协调指旧城内各种人工要素(建筑、道路、市政设施等)必须在数量-质量、需求-供应、消耗-循环等方面达到高于改造前期的协调状态。我国一些城市旧城改造后建筑容量大为提高,引发了人口、交通流量的增加,市政供应的严重超负荷,甚至出现了比改造前更为紧张的状态。这正是旧城改造人工化环境结构内部比例失调的表现。
3.5 旧城改造必须致力于城市整体发展的协调
旧城在空间地域上看是城市连续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城市发展全过程看,旧城改造则是城市发展在特定地域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因此,旧城改造是与城市整体发展须臾不可分离的。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旧城改造对城市整体发展所起的特殊作用,通过旧城改造促进整个城市在产业结构、用地结构等方面的完善,发挥其对城市功能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又要将旧城改造置于城市整体发展的过程之中,将旧城改造规划置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范畴之内,这样才能在旧城改造的规模和速度、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的关系等问题上取得高层次的统一,从而有利于城市整体的发展。由这一观点出发,可以发现我国有些城市存在的在总体规划或总体调整修编规划中较少考虑或回避旧城改造规划的情况,将对城市整体发展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
4 结语
目前,我国的旧城改造中对经济方面考虑得较多,而对社会及生态环境方面考虑得很少或根本未考虑。这实际上违背了旧城改造的根本目标。旧城改造除了在经济因素方面要对旧城及城市的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而且还必须在社会因素(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发扬;社区人文结构的维持与完善)与生态因素(人们生存环境质量的提高)等方面起积极作用。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各项建设行为强度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有利于旧城及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性发展,只有这样,旧城改造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成功,才能使旧城及城市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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